滕兴善一案经过
1、1987年4月下旬,湖南麻阳县锦江河中发现被肢解的女尸。警方认定1987年3月在麻阳一旅社打工时失踪的石小荣为该案“被害人”。事后证实,石小荣于1987年3月被人从麻阳拐卖到山东。
2、1987年12月6日,麻阳县马兰村农民、屠夫滕兴善被警方收审。
3、1988年9月2日,滕兴善被逮捕;同年10月26日,滕被提起公诉;同年12月13日,怀化地区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滕死刑。
4、1989年1月19日,湖南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,滕兴善的上诉被驳回。
5、1989年1月28日上午,滕兴善在麻阳被执行枪决。
18年前湖南麻阳发生一宗碎尸案,失踪的贵州籍女青年石小荣被警方认定为被害人。麻阳县高村乡马兰村村民滕兴善被定为重点怀疑对象,继而于1989年1月28日被判处死刑。
然而,当年的“被害人”石小荣却至今活着。
1992年的某一天,石家收到一封来自山东的信,信是石小荣寄来的,寄信地址是在山东省鱼潭县某地。石家立刻让石桂仙的丈夫,按照信上的地址去山东找石小荣,但是没有找到。
1993年年中,石小荣突然回到了贵州老家。她告诉大家,1987年她被人贩子从麻阳拐卖到了山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