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管理已回复 | 李 |  | 浏览:2254 | 发表时间:2015-04-03 |
|
执行案件纠纷有什么救济图径 | 我父亲因债务纠纷12万被起诉,因房子出租,承租人未告知,上诉期已过,等执行时才告知说执行局的人来找。后我找执行局想还钱,可执行局以没找到当事人所以公告为由已将房子两次流拍,第三次卖给承租人。而我们完全不知情。房子低价拍卖后,尚欠2万多,我(我父亲已授权于我)去执行局想查阅卷宗,执行局以案子未结不让查。
我想问:房子出租有合同,承租人也有我们的电话,为什么说找不到人要公告呢?
现在房子被执行拍卖,我有权利查阅和复制卷宗吗?
对这个结果不能接受,我有哪些救济图径? | 案例所在地区:[海南省] | |
|
>
大状回复 | 广州律师网 |  | 会员ID:陈琦 | 会员级别:律师会员 | 回复时间:2015-3-14 8:47:48 |
| Re:执行案件纠纷有什么救济图径 |
您的这个情况比较复杂,需要律师的实际操作配合维权,而您是在辽宁的,离我们较远,建议寻找当地的专业律师咨询。 |
| | |
| 最新法律咨询回答问题 | 回复者:刘斌律师团队 回复者:刘斌律师 回复者:刘斌律师 回复者:刘斌律师团队 回复者:刘斌律师团队
|
法律咨询热点问题 | |
|